|
||
當蘇格蘭兩大銀行在2008年接受政府救援時,兩家銀行的總債務規模,平均會讓每個蘇格蘭人承擔逾50萬英鎊。大多數蘇格蘭人都沒有50萬英鎊,事實上,許多蘇格蘭人一輩子都賺不到50萬英鎊。不過這無所謂,因為蘇格蘭銀行的欠債不是蘇格蘭人民的欠債,蘇格蘭人民沒有法律或道德義務承擔。就算蘇格蘭有個獨立的政府,狀況還是相同。這道理很明確,幾乎不需要解釋。 回頭來看冰島在6日舉行的公投。狀況複雜一點,但是道理相同。歐洲聯盟要求會員國允許讓國民到其他成員國的銀行去存款。如果這家銀行在其他國家開分行,銀行母國要負責監管,存款保障由母國的存款保險機制提供;如果銀行是在他國開設子公司吸收存款,那麼子公司業務必須接受在地國監管,所在國存戶受本國存保機制的保障。 冰島兩大銀行之一的Kaupthing在英國是透過子公司吸收存款,而Landsbanki是透過分行經營業務。遠在雷曼兄弟倒閉前,兩家銀行都明顯面臨問題,無法在金融市場籌到所需資金,於是兩家銀行都拚命用高利在英國吸收存款。 當這些冰島銀行倒閉,依照歐盟法令,存戶應各自找本國或冰島的存保機制獲得理賠。但是歐盟卻忘記規定,各國存保應該備妥相當的基金。冰島的存款保險基金少得可憐,而且金融體系已徹底瓦解。英國則是在2008到2009年間支付了199億英鎊(308億美元)的的存款保險金,卻只額外開徵到1.7億英鎊的費用。 兩國的存保都入不敷出,都只好轉而向納稅人要錢。冰島政府短缺35億英鎊,英國的存保缺口也高達200億英鎊。但是英國有5,600萬人民,冰島只有32萬人。英國的存保短缺可以藏在整體政府借貸中,冰島卻不行。 宣稱Kaupthing或者Landsbanki的存戶有權向那些根本沒錢存款的納稅人要錢,或者向那些謹慎不去可疑銀行存款的納稅人討錢,在法律或公義上都站不住腳。要在冰島存戶權益的問題上煽動民眾之前,英國與歐盟應該要先承認過去的錯誤,並提出不再犯錯的辦法。 歐盟的跨國存保機制第一次測試就完蛋。放任營運不佳的銀行用高利吸收貪婪存戶的資金,然後拿納稅人當墊背,這是不能饒恕的錯誤。唯一解決辦法,是要求銀行必須在吸收存款的司法管轄區內備足準備金。以為加強歐盟27國各自的監管體制,就能防範未來的存款災難,這種提案只能說是貽笑大方。 我們英國人霸凌冰島人民的理由,和其他霸凌行為一樣,只是因為我們能,或者以為我們能夠欺侮他們。冰島6日的公投是這個國家首次有機會宣告世界,人民沒有義務承擔失敗銀行的債務。這就是為什麼英國與荷蘭隨後忙著和冰島重啟談判。我們英國人該為這種恃強凌弱的行為感到可恥。(作者John Kay是蘇格蘭出生的經濟學家,現為金融時報專欄作家) |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還記的會計學裡面學到公司有分責任有限和無限,意思是說公司對債務付有限或無限的責任(賠償),所以現在都是XX股份有限公司 XX Lit. 意思是說針對所投資的股份做責任,賠完就沒事了,其實這也符合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的原則,讓市場機制取決讓投資人依自由意志決定.
不過我從以前就一直有個疑問,既然是責任有限,為什麼總是最後政府卻要出手搶救?要拿國安基金拿人民和公務員的退休基金去救公司,從我國之前的中興銀,力霸中華銀掏空到這次冰島的事件,結局都是銀行家賺暴利,虧空後就叫所有納稅人一起償債,這樣真的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嗎?我覺得這會讓人有種錯覺,只要公司大影響層面大,政府就不可能放任不管,就像我們買保險總是挑大間的買,原因無它,我總不希望未來的保障完蛋吧!而且這麼大間公司真的要倒政府業是會撩落去救,於似乎這樣有變成了另一層保障.
我不反對政府下場救援,畢竟市場真的需要有人維持安定,成如之前的金融海嘯,美國本來也是不援救雷曼公司,最後導致全球性的金融衰退,只是,當政府當救援投手後,對這些企業總是要有期限的開始鈀金援的錢拿回來,好給老百姓一個交代,而不是堆積債務高臺,搓湯圓打圓場,說和氣生財這種風涼話吧!
留言列表